CICC 05-06 Campus Recruitment
发信人: babyking629 (生如夏花*作别荷塘), 信区: Career
标 题: CICC 05-06 Campus Recruitment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Fri Sep 23 15:09:03 2005), 站内
CICC 2005 -2006 Campus Recruitment Process
Step 1 Firm presentations on campus
Step 2 Applying online (the deadline : October 25th, 2005)
Step 3 Preliminary career talk
Step 4 English test
Step 5 Interview
Step 6 Extending offer letters
* Please note that the selection process for varied positions may be slightly different.
CICC Website: www.cicc.com.cn
CICC Online Application Form: http://careers.cicc.com.cn/cn/campus.htm
Help desk: talent@cicc.com.cn
Attached pls find CICC 05-06 Campus Recruitment Broch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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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要离开的时候,事情开始一件一件,像剥洋葱一样,落地。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http://smth.edu.cn·[FROM: 192.168.100.*]
问题及其解答
发信人: bernadin (三人行必有一猪头), 信区: Career
标 题: ==热点招聘FAQ==(附清华大学2005年毕业生就业办法)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Oct 12 21:36:20 2004), 站内
这里收录了近期热点招聘过程中大家碰到的普遍问题及其解答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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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亚洲工程院春季招聘相关专题
相关页面:http://research.microsoft.com/asia/atc/recruit/default.aspx
投递简历:http://www.mscenter.edu.cn/submitmscenter
相关问题(这是我现在能回答的一些问题,我会不断更新我的贴子)
1. 去年秋季参加过微软亚洲工程院的考试或面试,被拒,是否可以参加春季的校
园招聘?
根据微软招聘的相关政策,被拒的简历,一年之内不能再参加招聘同一部门。
2. 今年春季是否还会有到各个校园的宣讲会?
有的,日程基本已经订好,将很快在主页上宣布
3. 今年春季还会安排考试?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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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网上双选会不能激活帐号怎么办?
答:请使用6位学号(针对清华学生)。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bjbys.net.cn/default.aspx
问:清华就业中心举行的企业宣讲会外校同学能进么
答:近期学校已经开始检查学生证了,一般外校同学在宣讲会开始后才开始放人.
因为学校的资源确实有限,清华的热门招聘会都会本着本校学生优先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安全压力,在招聘会正式开始之后会对其他学校同学开放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希望其他院校的同学理解。
问:都能够从哪里的网站获得校园招聘的信息
答:各大招聘网站:
http://scc.pku.edu.cn/index.asp
http://166.111.14.226/statweb/thccintro/index.htm
http://campus.chinahr.com/
http://graduate.zhaopin.com/campus/company-m.jsp
http://www.51job.com/default-xs.php
http://www.phrbank.com/prg/personal/index.php
http://www.pincn.com/
http://www.mop.gov.cn/2005gwy/default.asp
http://www.91jobs.com
问:清华大学职前教育网络学堂正式版隆重推出!!!
答:http://166.111.14.226:8080/ths/
公务员报考
问: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到底是否是北京市户口
答:北京市户口指的是北京生源,其他地方类推
问:从哪里可以看到当前各个职位的报考情况
答:人事部网站左边的浏览职位情况
http://gwy2005.mop.gov.cn/public/mop_gwy/gwyksbm/zwtj.asp?page=2
附:清华大学2005年毕业生就业办法及三方协议办理时间
http://166.111.14.226/module/asp/unittongzhi/news/jyxystz.htm
2005年毕业生办理三方“就业协议书”时间的通知
1、 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30,在学校就业中心办公室办理签约手续;
2、 毕业生持《推荐表》“回执”(已经录用单位签章)或用人单位接收函(无格
式要求),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书,当场签约;
3、每周四下午3:00~5:00,为“毕业生就业咨询日”,同学们可就就业过程中的
一些问题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并请互相转告。
http://166.111.14.226/module/asp/unittongzhi/news/2005jybf.htm
清华大学2005年毕业生就业办法
第一章 制订本办法的方针与原则
第二章 就业工作进程
第三章 就业政策与办法
第四章 读研(推荐读研、读双学位或考研)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探亲和出国工作的规定
第六章 未就业毕业生的规定
第七章 更改签约单位,更改毕业时间的规定
第八章 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一章 制订本办法的方针与原则
第 一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
济发展和
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建立市场导
向、政府
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
业。
第二条 拓宽毕业生就业的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地区及国家急需人才
的部门工
作。优先照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国防、
军工、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第 三条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
务的义务
,在就业过程中要履行协议、信守诺言、遵守法律、讲究道德。
第 四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为毕业生的充分择
业创造良
好环境,并将提供具体的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
第二章 就业工作进程
第五条 毕业生情况登记备案
凡于2005年毕业的学生均须在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研究生
须于2004
年10月 29日前,在清华大学就业中心网站(http://166.111.14.226)上填写《清
华大学研
究生毕业时间申请表》并提交,同时下载后,送院系研究生教务部门审核,统一交
到学校毕
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列入2005年应届毕业生名单。本科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教务
部门统一
提供。
第六条 确定毕业去向
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读
研(推荐
读研、读双学位或考研)、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毕业生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
况选择其
中的一种毕业去向,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确定毕业去
向的手续
(见以下相关各章的规定)。
第七条 签订就业协议
1.材料准备
1.材料准备
毕业生本人的自荐材料、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含统分证明)。《就业推荐表
》由院系
下发给每一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人手一份,由本人妥善保管,不要遗失。
2.《就业协议书》的签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充分洽谈达成签约意向后,将《就业推荐表》上联交用人单位办
理落户手
续,同时《就业推荐表》的“回执”由用人单位填写盖章;再由毕业生持“回执”
到学校毕
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学生当场填写,学校盖章,即生效
;最后,
再由学生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用人单位填写盖章。用人单位留一份,学生
保留一份
,并由学生将另一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如毕
业生回生
源所在地就业,可直接凭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办理《就业协议书》。三方各自的要求
、承诺及
约定等等,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3. 《就业协议书》的签定时间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为学生办理《报到证》的依据。教育部、北
京市教委
在《报到证》颁发时间上有明确规定,要求学校上报就业方案的时间为春季毕业研
究生3月
4日,暑期毕业生6月3日。所以,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就业协议书》送
交学校毕
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 毕业生离校及报到
第八条 毕业生离校及报到
毕业离校时,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凭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
学校毕业
生就业管理办公室领取《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一
定要妥善
保管,若遗失不再补发。
第三章 就业政策与办法
第 九条 定向生、委培生按原定向或委培合同就业。国家招生计
划外,但
毕业时,能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自筹生,且入学时户口档案已转入学校
的,按统
分生对待。但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时,须注明其培养方式。
第 十条 自主创业及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须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
之前,到
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自主创
业或灵活
就业申请表》。学校将为其保留户口、档案至2005年底。在此期间,按应届生对待
,仍可办
理派遣手续。
第十一条 毕业研究生是国家有计划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为实现国家对毕业
研究生就
业流向的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保证毕业研究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毕业研究生应主
要在国家
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服务范围为: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
主的全民
所有制科研单位,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
党和国家
所有制科研单位,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
党和国家
机关,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
第十二条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参加就业的京外生源本科毕业生的留京调
控比例为
参加就业京外生源总人数的30%,到国家机关(公务员系列)、教育系统、部队、
远郊区县
用人单位及属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本科毕业生留京数不计
算在内。
学校和院系将综合考虑毕业生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确定进京就业的具体人选。
第十三条 结业、肄业或退学学生就业的规定
1. 结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可颁发《报到证》,但须注明“结业生
” 。在
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前,若仍未确定去向的结业生,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的有关事宜
,应在离
校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手续;若已与用
人单位签
订就业协议的结业生,本人应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仍可办理《报
到证》,
否则,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离校时,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肄业的研究生只能回生源省区就业,并须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与用人单
位签订就
业协议,《报到证》上须注明“肄业”。若到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仍未与用人单
位签约的
,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的有关事宜,离校时,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
3.退学的学生,学校原则上不负责其就业的有关事宜,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
自谋职业
。
第十四条 毕业离校前经校医院体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回家休养
。一年内
治愈的(须出具学校认可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在下一年度就业;一年后仍未
治愈或无
用人单位接收的,应办理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手续,自谋职业。
第十五条 为了鼓励毕业生到国防军工等单位去建功立业和支援祖国西部建设
,学校特
制定了相关的奖励政策,具体内容见〈清华大学毕业生去国家重点单位工作及参加
西部建设
的奖励规定〉。
第四章 读研(推荐读研、读双学位或考研)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被推荐读研、读双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因已纳入研究生及双学位
的招生计
划,毕业去向确定为读研。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须持学校教务部门同意的证明
材料于8
月底前办理有关就业的手续。
第十七条 考研(含硕士考博、做博士后)的毕业生,应在学校上报就业方
案之前,
第十七条 考研(含硕士考博、做博士后)的毕业生,应在学校上报就业方
案之前,
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对“是否被录取”进行登记备案。一旦被录取,其毕
业去向确
定为读研。
第十八条 考研待取的毕业生,其毕业去向尚不能确定为读研。若要求就业
,按本办
法第二章、第三章的规定办理。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须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本人是
考研待取的毕业生”,否则日后提出终止该协议将按违约处理(见本办法第二十六
条)。
第五章 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探亲和出国工作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本科毕业生和已列入毕业答辩计划的毕业研究生可以在学校办理
申请自费
出国(境)留学的手续,但须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填写《清华
大学200
5年应届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登记表》,并以此确定其毕业去向为申请自费出国
(境)留
学。
第二十条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已确定毕业去向为申请自费出国(境
)留学的
毕业生:
毕业生:
1、若毕业离校时申办自费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并还准备翌年再次申请,可于
2005年12
月底前,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手续。
2、若毕业离校时不准备再联系自费出国(境)留学,可于2005年12月底前,到学
校毕业生
就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变更毕业去向并办理就业手续。逾期,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事
宜,并将
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
3、在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的过程中,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
须在《就
业协议书》上注明:“本人正在申办自费出国(境)留学手续,若未能成行,愿到
该单位工
作”。否则日后提出终止该就业协议将按违约处理(见本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一条 申请出国探亲或出国工作(含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须
在学校上
报就业方案之前,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毕业离校时,到学校毕
业生就业
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手续。
第六章 未就业毕业生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到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仍未办理确定毕业去向手续
的毕业生
称为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
理办公室
,按如下的一种方式办理有关手续:
1、毕业离校时,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将本人户口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至2005年底
。
对以上两种办法都不按时办理的未就业毕业生,学校在毕业典礼后一
周内,将
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代存户口与档案期间,只办理与就业有关的事宜(不含异
地报考公
务员),不开具与就业无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如因出国、考研等需开具证明材料时
,须先将
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再由生源地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至2005年底的未就业毕业生,只能在
国家规定
的范围内就业。到非生源地区就业,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时,除须出具用人单位接
收函外,
还得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政府人事部门同意为其落户的证明材料。同时要在学校
规定的时
间内办理就业手续,逾期,将按非应届毕业生对待,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事宜。
第二十五条 未就业的结业、肄业及本转专的学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
转回生源
地,自谋职业。
第七章 更改签约单位,更改毕业时间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更改签约单位的规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特殊原因提出违约:毕业生首先要与
用人单位
解除协议,然后持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须注明违约责任方与违约原
因)和原
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于每月第2周的周一、周三上午(节假日除外),到学
校毕业生
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违约手续,填写《清华大学毕业生解除三方就业协议登记表》
,并承担
违约责任:
1、如办理违约手续的时间为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前,京外生源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
再进京就
业;如办理违约手续的时间为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按“改派”处理,原则上只能
回生源地
就业。
就业。
2、如违约后要求自费出国(境)留学或考研,须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办理有关
手续。
第二十七条 更改毕业时间的规定
1.未能按时完成学业而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 持院系教
务部门同
意延期毕业的书面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变更毕业时间的手续
:
(1)延期毕业的学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若通过协商,用人单位同意,则学校
可延期发
放《报到证》;若用人单位不同意该生延期报到,该生应持用人单位证明材料,到
学校毕业
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解除原协议的手续,参加下一年度的就业。
(2)延期毕业的学生若是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或读研者,也须到学校毕业生
就业管理
办公室登记备案。
2.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延
期毕业手
续的,则学校将按该生“毕业时间申请表”上填写的时间上报就业方案,并由此造
成的一切
后果自负。
第二十八条 若毕业生的户口与档案已迁出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其更改签
约单位、
更改毕业时间等事宜。
第八章 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
毕业生,由学校报北京市教委,不再负责为其办理与就业有关的事宜。毕业生在向
学校交纳
全部培养费和偿还在校期间的全部奖(助)学金后,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办理将其
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手续:
1.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2.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办法规定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办法规定的。
第三十条 增加就业工作的透明度。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
公办事,
防止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者,对扰乱学校就业秩序、威胁工
作人员人
身安全者,由纪检或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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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以北京之大,会没有我的立足之地!